維護企業正當權益

促進社會誠信正義

本公司將始終秉承「誠信、專業、務實」的服務理念,為廣大客戶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與正義

ICE8000正式表揚標準

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
正式表揚標準

(版本號:ICE8000-070-20060908-20180917-31)
(本標準)書寫人:方邦鑑;提案人:方邦鑑;審議機構:世界信用組織信用標準委員會;效力等級:行政決議

第一章 總則

1.1為了肯定和褒揚善舉,為了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行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 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 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則。

(3)法律的誠信原則。 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誠信的義務,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均將誠信原則作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則。

(4)法律的契約自由原則,也稱自由約定原則。 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訂立民事契約的自由,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契約自由原則。

1.3因適用和執行本標準而作出的行為,均應視為世界信用組織[WCO]於美國特拉華州,以鑑證方或監督方身份參與訂立並發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約行為,該行為及該行為引起的相關爭議,均適用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及美國聯邦法律並受之保護,管轄權亦屬於國際道德法院或美國特拉華州法院及美國聯邦法院。 如當事人對適用法律及/或管轄權法院另有約定或另有聲明,其約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組織[WCO]。

1.4本標準所稱發布,是指向ICE8000信用機構或世界信用組織[WCO]提交或備案信用信息及相關資料。

本標準所稱正式表揚信息,是指依據《ICE8000正式表揚標準》徵集與傳播的信用信息。 該類信息是對善舉的肯定、表彰,分為公開正式表揚信息和內部正式表揚信息,前者生效後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傳播。 後者內容不對外公開傳播,僅供特定對象閱讀。 該類信息也稱為正式表揚信息,以區別於依據《ICE8000快捷信用評價標準》徵集與傳播的快捷正式表揚信息。

本標準所稱正式表揚,是指依據本標準發布正式表揚信息。

本標準所稱表揚人,是指自行發布或委託他人發布正式表揚信息的單位、個人、地區。

本標準所稱被表揚人,是指正式表揚信息中被正式表揚的單位、個人、地區。

本標準所稱相關信用受獎人,是指除被表揚人之外的信用受獎人。

本標準所稱當事人,是指適用本標準的有關單位、個人、地區,包括表揚人、被表揚人、代理人、信用受獎人等。

本標準所稱ICE8000已立信組織,也稱ICE8000誠信組織,簡稱[已立信組織]、[誠信組織],是指承諾接受世界信用組織[WCO]監督並已通過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誠信認證的單位、個人、地區,包括:誠信承諾星個人、誠信承諾星單位、誠信承諾星地區、誠信希望星個人、誠信啟明星個人、誠信光明星個人、誠信希望星單位、誠信啟明星單位、誠信光明星單位、誠信希望星地區、誠信啟明星地區、誠信光明星地區。 [已立信組織]的名詞含義等同於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也等同於已獲得ICE8000信用身份證的單位、個人或地區。

本標準所稱ICE8000信用機構,也稱ICE8000國際信用機構或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信用機構,是指知識結構、工作能力、職業道德三方面符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的要求,獲得世界信用組織【WCO】的認證,在信用評價等信用執業工作中有權利和義務遵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標準、以防範自身濫用信用評價等權利或損害他人正當權益的各類信用公司等信用從業單位。 ICE8000信用機構是世界信用組織【WCO】的會員單位,不是世界信用組織【WCO】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代理機構、下屬機構。 根據ICE8000信用機構的業務範圍,ICE8000信用機構又可稱為ICE8000徵信機構、ICE8000立信機構、ICE8000培訓機構、ICE8000管理諮詢機構。

1.5為了積累良好的信用記錄,提高誠信積分和誠信級別,人們可以約定在合作、交易等成功以後或約定在滿足某項或某些條件以後,一方對另一方有義務或雙方互相有義務進行正式表揚。

正式表揚義務的約定語句樣例如下,與下述語句同語義的無歧義語句均為有效約定:

(1)甲方對乙方的售後服務滿意的,應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正式表揚標準》進行內部正式表揚(如果約定公開正式表揚,則將內部正式表揚換為內部正式表揚,下同);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未出現違規行為的,甲方應於合同屆滿前15日內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正式表揚標準》進行內部正式表揚;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甲方按照付款,乙方應接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正式表揚標準》進行公開正式表揚,如果乙方按時交貨或產品質量合格或售後服務令甲方滿意,則甲方應分別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正式表揚標準》進行公開正式表揚。

1.6正式表揚信息的管理,適用本標準。

1.7正式表揚信息的管理,遵循誠信、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監督、效率的原則。

1.8世界信用組織[WCO]只對正式表揚信息進行忠實記錄,不對正式表揚信息進行審核,正式表揚信息僅供相關方參考,因正式表揚信息產生的法律責任和後果由相關方自行承擔,世界信用組織[WCO]不對此承擔法律責任,世界信用組織[WCO]另有聲明或有證據證明世界信用組織[WCO]存在過錯的除外。

1.9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在適用本標準的過程中,均應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行使和承擔本標準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1.10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均視同已充分知悉並承諾遵守本標準的全部條款。 但是,適用本標準的任一當事人,如果發現本標準任一條款存在不公正之情況,有權在公開說明相關情況及理由和書面通知世界信用組織[WCO]的前提下,公開聲明不受該條款的約束。

第二章 正式表揚信息的發布、異議、更正、補充、刪除

2.1本標準所稱善舉、善行,是指善良的行為、行動、舉措,包括:誠信行為、誠信關聯行為、支信行為、符合社會責任底線或更高社會責任標準的行為、符合道德底線或更高道德標準的行為。

一項善舉,無論何人作出,人們均不應猜度行為人的動機,人們均應尊重善舉。 只有尊重善舉,善舉才會越來越多。

2.2表揚人與被表揚人,明確約定正式表揚信息為公開正式表揚信息的,按其約定。 未明確約定的,表揚人應發布內部正式表揚信。

2.3為防範道德風險,表揚人應具有[已立信組織]的信用身份。

代理人用自己的信用身份為委託人發布信息的,與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 代理人超越委託人的委託權限發布信息的,自行承擔責任。

2.4單位與個人發布正式表揚信息,應撰寫《正式表揚信》。

《正式表揚信》應符合以下形式要求,否則正式表揚信息無效:

(1)表揚人及其代理人應作出以下承諾和保證,並附加良心誓言條款:

A、承諾遵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正式表揚標準》;

B、承諾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發布正式表揚信息;

C、保證自己不昧於良知、不歪曲事實、不捏造事實、不隱瞞重要事實、不使用侮辱字詞、不發表非法言論;

D、承諾使用自己的真實名稱、姓名發布正式表揚信息;

E、承諾自己聯系方式是真實有效的;

F、保證自己不對同一行為的同一受表揚人,重複發送正式表揚信息;

G、如果違反上述承諾或保證,願意承擔違約責任。

(2)書寫應符合以下格式和要求:

A、標題為「關於對**(受表揚人名稱)**行為(行為原則性鑑定性質,如:誠信行為)的正式表揚”。

B、內容中應顯著標明:本文書遵守的信用標準、表揚人作出的(附加良心誓言條款的)誠信承諾與保證、本表揚信息類別與傳播範圍、被表揚人、信用受獎人及國際信用編碼、聯繫方式、被表揚行為的事實陳述(本部分屬於親歷的事實或轉述的事實)、關於被表揚行為的信用評價(本部分屬於言論觀點)、獎勵的誠信積分、相關事項、關於本文書內容的異議、補充、更正、答復、關於本文書的使用(本部分屬於言論觀點)、表揚人及國際信用編碼、聯繫方式、良心宣誓人與表揚人落款。

C、有明確的被表揚人,不得用代稱或簡稱。

D、書寫條理清楚,事實明確。

E、應附具本標準和《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用信息加註標準》。

(3)蓋章與簽名的要求:

A、表揚人為單位的,應在落款處加蓋公章,表揚人為個人的,應在落款處簽名。

B、表揚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應在良心宣誓人處簽名。

2.5正式表揚信息的發布方法有:

(1)自行使用ICE8000誠信管理軟件發布;

(2)委託ICE8000信用機構發布,但應繳納信用服務費;

(3)委託他人發布。

2.6正式表揚程序如下:

(1)信息備案。

表揚人撰寫《正式表揚信》並向世界信用組織[WCO]備案,獲得備案號碼、驗證密碼。 表揚人不能撰寫《正式表揚信》時,可以諮詢或委託ICE8000信用機構代理。

(2)信息加固。

表揚人確認信息不再修改後,進行信息加固。

(3)信息送達。

表揚人將《正式表揚信》打印蓋章及/或簽字後,送達給被表揚人。

(4)異議與生效。

表揚人可以決定表揚信息在備案成功後立即生效;也可以設定7日的異議期,在被表揚人接到表揚信之日起7日內無異議後生效。

(5)信息審核。

無效信息是否已生效,被表揚人均有權對信息進行審核。

2.7對正式表揚信息的審核權屬於被表揚人,但被表揚人應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尤其注意:

(1)被表揚人在任何時候明知或應知[被表揚的行為與基本事項]失實的或屬於重複正式表揚的,應立即刪除或通知表揚人刪除正式表揚信息;

(2)被表揚人雖然知道發布表揚信息屬於表揚人的言論自由權,但確實存在合理原因而不情願受到表揚的,有權刪除或通知表揚人刪除正式表揚信息;

(3)被表揚人對表揚信息內容有異議的,有權直接加註或要求表揚人進行異議加注。

本標準所稱重複正式表揚,是指同一表揚人因同一事實對同一被表揚人發布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正式表揚信息。

2.8被表揚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或非正當手段的獲得正式表揚信息,否則,屬於嚴重惡意失信行為。

2.9表揚人不得昧於良知對他人進行正式表揚,否則,屬於惡意失信行為。

2.10表揚人和被表揚人不得惡意勾結,捏造正式表揚信息,否則,屬於嚴重惡意失信行為。

2.11表揚人、被表揚人、第三人可以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用信息加註標準》對正式表揚信息,發布異議、補充、更正、答復信息。

2.12表揚人如發現[被表揚的行為與基本事項]失實的或屬於重複正式表揚的,應立即刪除正式表揚信息。 除非上述情況或者被表揚人要求刪除,表揚人或世界信用組織【WCO】無權刪除正式錶揚信息。

第三章 正式表揚信息的傳播與使用

3.1正式表揚信息向世界信用組織[WCO]備案後,按以下情況分類和確定傳播範圍:

(1)7日異議期內的內部正式表揚信息和公開正式表揚信息。

7日異議期內的內部正式表揚信息和公開正式表揚信息,將於被表揚人接函7日後生效,除非被表揚人提出異議。 生效前為機密級信息,不得公開傳播,僅供表揚人(或其授權的單位、個人)、被表揚人(或其授權的單位、個人)、已立信的單位或個人查閱。

(2)已生效的內部正式表揚信息。

已生效的內部正式表揚信息,[標題]為公開信息,公開在被表揚人及信用受獎人的信用檔案當中;[內容]屬秘密級信息不得公開傳播,僅供表揚人(或其授權的單位、個人)、被表揚人(或其授權的單位、個人)、其他作出保密承諾的單位或個人查閱。

(3)已生效的公開正式表揚信息。

已生效的公開正式表揚信息,在互聯網上公開傳播。

3.2對於正式表揚信息,其查閱人應作出以下承諾與保證,並附加良心誓言條款:

(1)承諾閱知本信息適用標準,並承諾遵守該標準;

(2)保證自己符合本信息傳播範圍,有權閱讀本信息;

(3)承諾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使用本信息,保證不將本信息用於非正當目的;

(4)對於涉密信息,承諾對信息保密,保證不向無權閱讀本信息的單位或個人傳播;

(5)如果違反上述承諾與保證,願意按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3任何人均不得以非法手段或不正當手段,獲取、查閱或傳播正式表揚信息。

任何人均不得將正式表揚信息用於非正當目的。

未經正式表揚信息的當事人書面許可,不得將正式表揚信息做為訴訟、行政處罰或相關活動的證據,與該信息內容直接相關的單位或個人除外,有關方行使不安抗辨權的除外。

3.4正式表揚信息的來源可信度級別,與表揚人信用身份證的原始證件可信度級別相同。 對於來源可信度級別為或有、較可信的信息,因表揚人身份存在失實的可能性,請各方充分注意該信息的真實性。

3.5閱讀正式表揚信息,應注意其信息來源可信度及異議信息、補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復信息等加注信息;傳播正式表揚信息,應註明信息來源可信度及異議信息、補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復信息等加注信息。

異議信息、補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復等加注信息雖然是動態的,但屬於正式表揚信息的組成部分,不應被分割理解或斷章取義。

3.6被表揚人,有權將生效的正式表揚信息作為良好信用記錄,在信用評估、對外招投標、單位及個人介紹等事務中進行展示或授權有關利害關系人閱讀,也可對外宣稱:“*年*月*日,本單位(或本人)在ICE8000信用信息庫中受正式表揚一次,查詢編號:*,查詢密碼:*,查詢網址:*。」

第四章 違約責任及追究方法

4.1當事人違反本標準約定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相應的法律責任,即:相關適用法律規定的法律懲誡。

(2)相應的信用責任,即:承擔被內部投訴、公開投訴、信用預警、內部曝光、公開曝光、聯合曝光等信用懲誡。

(3)相應的行業自律責任,即:公告批評、罰款、取消信用身份證、禁業等自律性懲誡。

(4)如果違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違約行為構成惡意失信行為,還應按國際慣例和通行法律原則向受侵害人進行懲誡性賠償。

4.2違約責任的追究方法:

(1)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用預警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聯合曝光標準》,進行信用投訴和信用懲誡;

(2)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仲裁標準》,申請國際信用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需另行提交書面的仲裁協議;

(3)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審理標準》,申請國際道德法院審理;

(4)違約者如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當事人還有權按照《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監督標準》進行投訴;

(5)按照美國特拉華州法律或美國聯邦法律,向美國特拉華州法院或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4.3違反本標準約定的行為,可以且應當被視為一個獨立的違約行為或失信行為。 有關當事人如果在本標準適用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掩蔽、誹謗、侮辱謾罵、否定他人信用評價權利等行為,則該行為屬於獨立的惡意失信行為或獨立的嚴重惡意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有權合並追究或單獨追究該獨立失信行為的責任。

4.4本標準違約責任的承擔,採取不告不理的原則,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動追究,違約方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侵害方有權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違約責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權諒解違約方或與違約方達成協議。

4.5對於參與、執行、協助當事人違約行為的員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權追究其相應責任,除非其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4.6世界信用組織[WCO]應對自己的過錯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經濟賠償的支出列入到世界信用組織[WCO]下一年度的財務計劃,經濟賠償較大的,分年度進行賠償。

世界信用組織[WCO]承擔經濟賠償後,有權向有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的失信行為責任單位或個人追償損失。

第五章 附則

5.1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5.2本標準所涉及術語,如其含義在本標準中未約定,其含義見《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行業術語》。

5.3各相關方依據本標準向世界信用組織[WCO](或ICE8000信用機構)提交的各類資料,其版權約定見《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文件版權管理標準》。

5.4各相關方知道或者理應知道本標準的任何條款或情況未被遵守,但仍不對此不遵守情況及時地明示地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放棄其提出異議的權利。 棄權方應自行承擔因棄權而引起的損失等法律後果,世界信用組織[WCO]等有關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5.5本標準會被修訂完善,適用本標準的各方應充分注意本標準的修訂,並適用本標準的最新版本,但本標準修訂之前發生的行為,可不受新修訂條款的約束。 本標準最新中文版本的官方網址為:Http://www.ice8000.org/gc/70.html

5.6本標準版權屬於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可以免費無限使用;非會員可在註明或聲明出處的前提下免費用於學習、培訓、研究、自用、轉載、引用、改編、借鑑、參考、參照。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抄襲剽竊或變相抄襲剽竊或以其它方式侵權,否則,我們將於侵權事實調查清楚後對侵權的單位、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聯合曝光(向社會發布信用通緝令),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請勿侵權、侵權必究。

5.7本標準版本號表述形式為:ICE8000-a-b-c-d,其中:最前端的ICE8000,表明本標準屬於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的標準之一;a為本標準在ICE8000體系標準集中的序號,如果本標準被廢止,該序號有時會轉給其它標準;b為本標準的最初撰寫時間;c為本標準最新修訂時間;d是本標準的修訂次數。

5.8本標準由世界信用組織[WCO]負責解釋。

創建時間:2019-05-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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